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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肝儿


因为下午睡太久了,所以繁锦和秋露没什么睡意地躺在床上。
繁锦其实一直在压着自己没找到最终答案的失落的,可是看到秋露跟父母的相处模式,让繁锦挺难受的,不是嫉妒的那种难受,就是单纯的觉得自己惨。
自己的亲生父母抛弃了自己,自己的养母把自己当替代品,养到这么大突然发现不符合心意,又被抛弃了一次。而养父虽然在金钱上从未苛责自己,但也绝对不会跑去给他买早点,繁盛在繁锦的成长过程中基本是缺席的。
虽然繁锦觉得自己惨,但也没有因此怨恨起比自己幸福的秋露来,他很喜欢秋露家的家庭氛围,他觉得温暖,但同时也有点惧怕如果将来有一天秋露的父母知道了自己和秋露真正的关系,会憎恨自己。
秋露本来就是个特别敏感的人,再加上他对繁锦可以说是过度关注的,所以繁锦的情绪刚有点苗头,秋露就感觉到了。
他躺在繁锦的怀里,用额头蹭一蹭繁锦的脖子,繁锦轻声笑了一下,搂紧了秋露。
“怎么了?我的猫。”
秋露把手伸进了繁锦的衣服里,摸到了结实的腹肌。
“繁锦,我决定以后要把你叫肝儿了。”
繁锦也摸了摸自己的腹肌,笑着说:“我最近有好好健身啊,腹肌没少,不像麻杆啊。”
秋露又笑着蹭了蹭繁锦的脸颊,“是心肝的肝儿。肝儿,秋老师把你放到心尖上一辈子好不好?”
繁锦沉声说道:“这难道不是已经许给我的承诺了吗?”
秋露翻身趴到了繁锦身上,“是,只是怕你有时候会忘。肝儿。我爱你,很爱你,只爱你,连同那找不到的亲生父母,和漠不关心的养父母的份一起,都由我补给你。你不比别人少什么。你有我。”
繁锦突然被这句温声细语的你有我击中了。
繁锦精准地在黑暗中找到了秋露的嘴唇,他的吻既深情,也危险。既包裹着珍惜和小心,也包裹着极度危险的占有欲。
他甚至在开组会的时候都会走神想到一些他俩的限制级画面,他痴迷于秋露对他的顺从,秋露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他的要求,不仅不拒绝,还总是像猫一样挠他的心,让他欲罢不能。
他有时候怕自己的粗暴会伤到秋露,但秋露不仅不抗拒,还总缠着他要,要他粗暴一些,要他不要停。
就算是在刺激大劲了全身痉挛,也会搂紧繁锦,还会伸出舌头索吻。
繁锦有时候回过头来想,会觉得虽然表面上他是掌控者,但其实秋露才是正经把握节奏,掌控他的那一个。
有时候他掀开被子看到秋露的腿,就会有反应,更别提看到白色衬衣从秋露的肩膀上滑落,他觉得秋露给他训练了太多反应点,一触即发,毫无抵抗之力。
只凭这一点,秋露就已经把他吃死了,更别提秋露总是会说出像“你有我”这样的话,稳准狠地击中他的心,他的身体,他的心,早已变成了秋露的奴隶,一令一动。
秋露被吻的喘不过气来,还不忘呼吸急促地撩繁锦说道:“我好像还挺喜欢在小旅馆的那个姿势的。”
繁锦呼吸加重,咬着秋露的耳朵低声问道:“猫儿,你确定要这样撩我吗?”
繁锦的声音低沉还带电,电的秋露头皮发麻,他感觉自己的头发都竖起来了。
他不经意地用撒娇的口吻说道:“哥哥~明明是你先撩的我~”
繁锦咬着秋露的嘴唇,他的仅存的一丝理智牵着他,让他别在这把秋露吃干抹净。
“猫儿,你要再这样我就只能翻窗户把你拐到车上去了。”
秋露笑嘻嘻地把手伸进被子,他的繁锦只是看着凶,其实内里全是柔软,根本舍不得弄疼他,皱一下眉都会停下来,所以他全心全意相信繁锦,任着繁锦折腾,百分之百的配合。
……
第二天一大早,秋安买了豆浆油条豆腐脑,摆了满满一桌。
张惠大早上起来炒了一大锅麻辣烫干拌酱,装了一大桶。
秋露和繁锦吃过早饭,张惠问繁锦看不看得上自己给秋露织的毛衣,繁锦说特别喜欢,于是张惠那这软尺帮繁锦量了肩宽,手臂长度,还跟繁锦沟通了一下衣长,仔细地把数据记到了她的小本本上。
秋露他们启程回B城,张惠和秋安一直把他们送到了路口才回去,车都开出去好一会了,繁锦从后视镜里看到老两口还站在那。他当下就暗自发誓: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会一辈子对秋露好的。把他捧在掌心里,不让他受一丁点委屈。
回到B城之后,张惠找了好几次时机,旁敲侧击地问秋露:“露露啊,小锦那么优秀,你们平常做朋友,他会不会看不起你什么的啊?他看着像是家境不错的样子,人和人啊,当朋友是讲究缘分的,咱也不是一定要高攀几个特别厉害的朋友的。交朋友平等是很重要的。”
秋露心里大概感觉的到,张惠和秋安这是感觉到了些什么,所以在试探他呢。他了解自己的父母,所以知道一味地夸奖繁锦,说他有钱,能干,这些都只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会受委屈,所以他大概把繁锦的身世告诉了张惠,还挑了一些繁锦成长过程中比较惨的点说给张惠听。
张惠听完之后只嘱咐秋露说道:“小锦挺不容易的,你多照顾他,以后逢年过年他要是没地方去,你就把他带回家。”
秋露估摸着他爸妈这是不反对了,但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所以还是说的模棱两可,他觉得还需要再试探试探父母的态度,并找个合适的时机,把他的性向,他和繁锦的关系一点一点地透露给父母。
他们回B城一个多月,繁锦收到了张惠寄去的毛衣。和秋露的款式一样,只是略微大一些。
繁锦穿上毛衣之后左拍一张,右拍一张,凑了九宫格发了个朋友圈。
他这是从小到大第一次穿手织的毛衣,虽然款式和版型比不上大牌,但他就是觉得这件毛衣比他衣柜里的任何一件毛衣都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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