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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三下乡 服务新农民
梅州市体育信息网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2006-9-7 17:53:31   来源:梅州市体育局

梅州市体育局  温冠文
(二〇〇六年九月七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最根本的目的是提高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素质,其中必然包括了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而不单指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就此而言当前加快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启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参与新农村建设、丰富农村业余生活,帮助农民提高健身水平、增强体质,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文明素养的内容之一。
  我市从2004年始开展了“体育三下乡”活动,即:体育场地设施下乡,体育健身指导下乡,体育科普知识下乡。几年来,“体育三下乡”活动大大推动了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农民健身有了几个较大的转变:一是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得到改善。我市通过广泛开展创建体育先进县、先进乡镇活动,加大建设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的力度,要求县、镇、村因地制宜建体育场地,完善设施, 2005年全市掀起了农村建体育场地的热潮。二是农民健身的形式和内容有了变化。我市通过不断挖掘和推广富有农村特色的体育项目,普及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既有传统特色又有创新花样的体育活动,形成了花环龙、舞龙、舞狮等一批有特色的群众体育精品。三是农民的健身意识和观念有了更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体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农民的科学健身意识日趋增强,健康意识日趋强烈。农民从单一的劳动锻炼模式转向科学的合理的健身活动,从被动的锻炼身体变为主动的参与健身,经常参加登山或打球等各类活动。
  当前,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正是农村体育事业面临机遇和挑战的新时期。因此,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使新农村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我认为应从四个方面找到着力点和切入点:
  一、在思想认识上,深刻理解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从而制定正确的实施方案。当前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城市居民的健身意识基本形成,健身的自觉性和方式的多样性已无须赘述。然而,由于历史、地缘、经济等各方面的原因,城乡之间体育发展不够平衡,农民健身较为薄弱。像我市农村人口占了85%,如果没有农民参与健身,全民健身活动必然会打折扣,实施农民健身工程也将是一句空话,所以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更为迫切的是,在强调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提高和改善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首先必须提高农民自身的身体素质。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对于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同时要对拓展农村体育事业的艰巨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由于受长期以来的意识和习惯的影响,加上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农民参加健身的自觉性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都与城市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进行长期推动和大量的投入,不是短期内能一蹴而就的。
  二、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应强化政府职能和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相结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内容涉及健身设施网络、组织网络、活动网络和服务网络的发展,农村的经济基础和农民的体育消费水平决定了无法独力承担庞大的投入,各级政府和体育职能管理部门一方面应责无旁贷地在经费预算、人员配置、组织完善上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应认识到健身工程的主体是农民,通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借助社会力量的配合,促使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正在实施的“十一五”期间全市80%以上行政村建成一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任务,以建设篮球场和两张室外乒乓球台为例,就采取地方各级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支持为辅,利用村公共用地,农民自愿义务投劳进行建设的模式。今后在组织农村比赛活动、项目推广指导、体育组织完善上,遵循这一模式,做到政府为主和社会为辅的有机结合。
  三、四大健身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应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方针。农村体育健身事业需要外力的扶持推动,更依赖内在动力的形成,与农村群众的经济消费水平、文化素质、传统习惯息息相关。在普及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的基础上,具体的措施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首先是场地建设要在一定超前的标准下与当地群众的消费水平和健身习惯相适应,兴建群众喜爱的项目设施。其次是要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时间,组织各种比赛活动,营造农村体育健身的氛围,调动农民参与健身的积极性。再次是重视挖掘农村传统体育如武术、舞狮、舞龙等活动,引导农民进行散步、游泳、打羽毛球等较不受场地限制的锻炼方式。
  四、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以点带面的镇村体育设施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体育先进镇活动。确定场地建设的硬件标准,每年评选一次,合格的由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或奖励,调动镇村抓体育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发现和表彰热心组织群众体育健身的民间人士,把这批人发展为带义工性质的乡村体育指导员,组织和推广有关健身项目,带动当地健身活动的开展。
  总之,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加重农民的负担,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的身边,健全农村的体育健身组织,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基本体育服务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式的启动,是推动全民健身的需要,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内容,有利于我市和谐社会事业的发展。

 (本文于2006年9月25日梅州日报第十版《理论与探索》)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温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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