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体人职〔2007〕1号
关于报送2007年度中(初)级体育
教练职务审核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学校:
为做好2007年度我市体育教练员申报中(初)级教练职务的审核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地点
各县(市、区)体育局、市体育运动学校申报中(初)级教练职务,由梅州市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务审核组审核。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18日至9月10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材料地点为市体育局办公室。
二、教练职务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体育教练职务资格条件严格执行人职发〔1994〕17号、粤人职〔1996〕4、5号、粤职改办〔1997〕90号、粤人发〔2004〕231号(《关于我省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等文件的通知》)、粤人职〔2005〕300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和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三、报送审核材料内容
1、《送评材料目录清单原件》1份(贴在材料袋上,请按该表的排序装放材料)。
2、所在单位推荐审核函1份。
3、《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1份。
4、《( )级教练职务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5份,可以打印。
5、《申报审核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务参审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
6、任现职以来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并已发表的论文或讲学、学术交流的文章。申报中级教练职务的交论文一篇并经两名同行专家鉴定的《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1份。
如未经专家鉴定需提交审核组组织专家鉴定的,请准备好每篇论文内容各2份,并填写好《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表头的内容,一并报送。
7、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免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已获任职资格的《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毕业证书》等有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
9、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所培养运动员符合业绩条件的比赛成绩、运动成绩证书及输送运动员证明材料(运动员所在训练学校出示的输送证明)、运动健将证书及能反映本人的运动业绩、输送业绩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教练员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未参加岗位培训的,须由单位提交相应的情况报告,说明未参加培训的原因。
12、申报人现任等级教练职务的《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复印件1份。
13、《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
1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14、《贴资格证相片页》贴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1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核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所需表格可以从梅州体育信息网()直接下载。
2、报送审核材料需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要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一致,不漏项和涂改。推荐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者的业绩情况必须严格审核和提交充分证明材料,并按有关职务审定权限及在岗位职数限额内报送材料。
3、申报材料必须按序装好。除《登记表》和《花名册》用A3纸打印外,其它材料(含复印件)用A4纸打印(复印),内容必须清晰。不符合规格、份数不符合通知要求,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职〔2007〕35号)和《关于专业资格证书收费标准问题的补充通过》(粤人函〔2007〕989号)规定,申报中(初)级教练职务评审收费标准如下:
1、申报中级教练职务的,每人按45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标准收取评审费;需进行论文鉴定的,按每一篇论文200元标准收取论文鉴定费。
2、申报初级教练职务的,每人按28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标准收取评审费。
3、对被评审(认定)通过的申报人在领取资格书时收取7元资格证书费。
附件:(自行从网上下载)
1、《送评材料目录单》(一级)
2、《送评材料目录单》(初级)
3、《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封面)
4、《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内容)
5、《( )级教练职务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6、《申报审核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务参审人员花名册》
7、《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8、《证书、证明材料》
9、《业绩、成果材料》
10、《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
1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12、《贴资格证相片页》
13、年度考核登记表
1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四日
抄 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梅州市体育局 2007年8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