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9月9日,梅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隆重表彰我县运动员陈秋绮、刘宪棠二位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载誉而归的优秀运动员。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陈秋绮23万元、刘宪棠6.3万元。并给予业余体校奖励5万元。
陈秋绮、刘宪棠二位运动员原系我县业余体校足球运动员。因表现突出分别被省、国家招收转职为男、女曲棍球运动员,并参加今年的北京奥运会。其中陈秋绮代表中国女曲参赛荣获亚军,刘宪棠代表中国男曲获得第十一名。
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向奥运健儿学习,将祖国至上、力争上游、艰苦奋斗的中华体育精神发扬光大。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发展为推动我县绿色崛起,争当绿色崛起排头兵,实现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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