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春节期间体育比赛活动事宜,初定在春节期间(初二至十五)举行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象棋五大项比赛。
二、协助跆拳道训练班做好寒假期间的训练工作。
三、落实新农村建设农民健身工程实施,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新建篮球场进行检查、拍照并逐一上报梅州市体育局。
四、组织有关单位搞好体育活动、指导体育彩票网点做好销售。
五、做好局机关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